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17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7日发布: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,设立县级草湖市。草湖市人民政府驻草湖镇。草湖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,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股票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